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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998年8月,区编委批准区档案馆设立档案业务指导科。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区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业务指导和业务管理;协助局领导研究了解档案业务方面的工作情况,起草档案业务指导的有关文件和计划、总结材料;对档案的法制建设、发展规划、宣传、科技教育培训等提出建议和意见,并具体组织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