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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区档案局(馆)主要工作职责
制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
依法对全区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业务进行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和协调;
  负责全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,组织、指导全区开展档案学理论研究、档案科研和档案宣传工作;
  按照《档案法》、《档案法实施办法》和《山东省档案条例》等法规规定,接收、征集、整理区直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全区有重大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;
  组织实施馆藏档案资料管理、保护、利用的现代化方案;组织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,依法向社会公开档案;
  负责馆藏档案、资料的规范化整理、科学化管理和安全保管;
  保护和抢救国家珍贵档案,并对破损档案及时进行修复和复制;
  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。
  完成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宜。
  运用科技手段进行档案保护、做好现代化管理技术的应用,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、标准化和现代化。